防汛期间 道路客运实行安全监管责任挂钩制度
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吴宏雄)记者22日从福建省运管局获悉,该局22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为做好防范新一轮强降雨工作,防汛期间,道路客运实行安全监管责任挂钩制度,客运企业要立即与驾驶员、乘务员签订汛期安全责任状。对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中途上下客等违反客运安全生产规定的驾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解聘处理,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配合公安等部门追究驾驶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并收回该客车对应的客运经营权。同时,停止客车所属企业的行政许可1年,并将违规违法企业和驾乘人员名单通报全省。
防汛期间,道路路况不明的不发车、车辆状况不好的不发车、已出现地质灾害的不发车、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车。对发往或途经南平、三明地区的客车,实行企业管理人员签字发班和采取管理人员跟车办法,确保安全。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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