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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城管局:启用“典型案例披露制”
http://wmf.fjsen.com 2010-06-18 10:06  彭建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彭建文) 昨日下午,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6项行政指导措施———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城管将在其职能范围内,逐步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提示、告诫、约见、建议、回访、披露等非强制性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纠正不当行为。

据悉,这6项行政指导措施已开始在鲤城区推广。

记者从城管一线执法队员中了解到,在以往的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只重罚款,轻预防、轻监管。而这6项行政指导措施,将彻底改变城管执法中简单的“一步到罚”的执法方式,而是根据事件的性质,细化为“多步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提醒等语言,平和温馨,少了一般文书的生硬和盛气凌人的语气。

至于那些严重违法违规、屡教不改的单位或者个人,鲤城城管部门将采取行政指导措施中的“典型案例披露制”,通过向社会披露、公示的方式,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督促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刘润生说,比如新的施工工地出现时,城管执法机关为避免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施工现场混乱和工地施工扬尘等违法行为和现象的发生,主动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工地负责人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规范制度,以促使工地负责人加强工地管理,有效避免或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部分施工工地多次出现施工扬尘或噪声并拒绝整改的项目或企业,将在媒体进行典型案例披露等。

不过,按照轻微问题告诫制,占道经营且能及时整改的行政指导对象,执法人员将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对恶意不改正的行为,将依然根据市容管理条例进行罚款。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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