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正确认识和处理发挥政府作用与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关系,努力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无论是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还是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都要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形成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新格局。
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为各类文化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具体来讲,就是要履行好“公共服务、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的职能。公共服务,即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职责,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靠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公益性文化单位,建设文化基础设施,购买文化产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财政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政策调节,即政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科学制定文化发展规划,制定引导和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年,已相继出台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引导和推动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社会管理,即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推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为各类文化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场监管,即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切实担负起文化市场监管的职责,提高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最有吸引力的投资领域之一,社会力量参与和投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突出。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制定和实施更加完善的政策措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加快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经营性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努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适当降低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门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到振兴文化产业的进程中来,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通过捐助、捐赠、自办等方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服务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总之,要努力形成政府力量与民间力量一起上、公有制文化单位和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一起上,汇聚强大合力,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生动局面。
责任编辑:邱淑群 |
- 2010-06-08推进文化建设:正确处理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关系
- 2010-05-26永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工程
- 2010-05-13明溪县设立基层 “青年书屋” 促进社区文化建设
- 2010-05-06石狮郭坑村积极倡导“四新”文化建设
- 2010-04-21梧村社区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社区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