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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屏相亲节目火爆
“相亲时代”的到来本身不具有什么争议,但在这个互动过程中,随之出现的一些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传统伦理观相悖的现象,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争议
“父母行动”、“媒体加入”、“婚介呼应”、“老百姓关注”——这种全方位参与的“相亲时代”的到来本身不具有什么争议,但在这个互动过程中,随之出现的一些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传统伦理观相悖的现象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争议。
鉴于此,笔者进行了相关调查,试图梳理“相亲现象”背后的症结和处方。
择偶观日渐物质化
【现象】
“没车没房免谈”、“干得好,不如嫁得好”、“难以接受‘裸婚’”、“嫁给富二代,可以少奋斗许多年”、“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等等,这些是当今年轻人在择偶过程中的一些声音,择偶标准出现明显物质化。至于对方的人品如何、学识怎样、潜力大小等方面,很少给予关注,或者被放到第二位。
此外,“相亲”也成为了一种快餐式行为,而判断的依据主要是从物质条件方面去衡量。比如:8分钟约会。年轻人通过几分钟的交谈,决定是否继续交往。条件不合适感觉不好,就接着寻找下一个。
车子、房子成为了婚姻的决定因素。
在20世纪70、80年代,“裸婚”是比较普遍的事情。两口子工作后组建家庭,一般都没有房子,几乎都是挤在单位的职工宿舍里,五六平方米的宿舍承载着一个家的成长。许多家庭,都是从那个状态慢慢走过来的。
对于父母辈们来说,过去那种从无到有、一起奋斗的过程,都成为了婚姻生活幸福的基石。
但由于社会浮躁,现在一些青年人追求的是“少奋斗几年”,追求的是“更高的起点”。
【声音】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物质化择偶观是追求“一步到位”的心理,这是社会变化所滋生的现象。现在,许多人把“发展”理解成“赚钱”,认为“赚钱是硬道理”,于是都把赚钱当成了目标。在年轻人找对象方面,这种心理就转变成“以对方会不会赚钱、有没有钱”作为取舍和衡量的依据。年轻人想找一个有钱的,就是想“一步到位”。
周孝正教授表示,一些人想通过婚姻来改变生活,或者改变命运,这是一种“恶劣”的社会现象。试图通过说教、劝说,不会产生多大作用。
谈到给年青人一些忠告时,周孝正教授认为,价值观是否一致,应该是择偶的首要条件。
荧屏相亲博的是收视率
【现象】
“他说话特别招女孩子讨厌,我特想拿鞭子抽他,编导可以给我一根吗?”有位男嘉宾想表现自己的口才如何好,被女嘉宾这样说。
一位男嘉宾说自己没有花太多心思打扮,是自然美。女嘉宾说:“我希望导播能给我们放一首《解脱》,然后让他下去就算了。”
对一位年长的男嘉宾,女嘉宾说:“如果知道你来,我就让我妈代替我来了!”
上面的情景是在某档电视交友节目中出现的画面。
去年以来,各地荧屏又掀起了一股相亲浪潮。比如:冯小刚导演的《非诚勿扰》之后,就有两个省级电视台也相继办起以《非诚勿扰》为名的交友节目。
在一些电视节目中,雷人雷语引发的争议不断,造就了几个话题人物。节目中,嘉宾们损人一个比一个犀利,犹如开头所展示的情景;对物质追求一个比一个直白,比如“情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节目中一些场景和话语,不断冲击着人们的神经,挑战老百姓的价值观和社会道德底线。
有些人感叹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人看得津津有味……
【声音】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高贵武认为,荧屏相亲的火爆是一档由广告商、电视台和某些出场嘉宾共谋的“商业事件”。一些媒体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以“出位”博取高收视率,是一场完完全全的电视秀。虽然节目打着交友、婚恋服务的幌子,但其目的根本不是真的想为当今社会的大龄青年充当“红娘”,而是纯粹以夺取眼球、赢得高收视率、赚取高额广告收益的真人秀节目。观众可以从其领先的收视率、婚配成功率的低下、节目嘉宾的低龄、节目嘉宾的迅速走红等得到印证。
电视节目具有社会文化产品和精神产品属性,媒体在娱乐化过程中要有“度”的把握。高贵武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以交友、婚恋为名的荧屏交友栏目,不仅存在过度娱乐化的问题,而且已经走到了低俗化的边缘。尤其是节目中表现出的对某些人类情感中最珍贵与美好东西的轻视及揶揄,某些嘉宾为引起关注和出名而以耻为荣的言行,实际上对整个社会达到了某些误导的程度,完全被商业利益所绑架。
婚介服务需加强监督
【现象】
我国现代婚介行业,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2年11月15日,广州第一家婚介所“广青婚介”成立,隶属广州市团委,由市委、市政府拨专款、配备工作人员。当时的婚介所,属于政府介入的行为。随着社会逐步的发展,婚姻介绍逐渐成为一个具有自身行业特性的服务产业。
在我国,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主要协助制定全国婚介行业的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并进行监督、指导,推动婚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婚介行业委员会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适龄单身人口超过5000万人,处于经营状态的婚介机构有3000多家。
按照服务模式的不同,现代婚恋机构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历史最久的传统婚介所。经营规模不大,靠红娘个人经验和人脉开展业务。第二种是婚恋网站,搭建了一个社交平台,会员可以免费发布交友信息,寻找约会对象。第三种“平台加专业咨询”的婚恋网站,不仅是扮演“月老”的角色,更具备情感“管家”的身份。
2009年12月1日,《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的出台,使婚恋服务机构告别“三寸不烂之舌”时代。该标准规定了婚介机构服务的基本原则:不向征婚者提供虚假信息,保障征婚者的个人信息安全,禁止提供无限期的服务,以及征婚者必须实名登记等。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总干事田范江说,“《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将成为像ISO9000那样的帮助人们判断婚介机构质量的重要参考”。对行业内违规企业的违规操作,婚介委员会将进行曝光。
目前,婚介行业委员会共有200余家婚介单位加入,行业委员会主要对成员进行监督管理。委员会采用自愿原则,婚介机构根据意愿决定是否加入委员会。
问题在于,对于那些没有加入婚介行业委员会的婚介机构,委员会就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于是,就给一些不合规范的婚介单位创造了生存空间,它们不会主动加入委员会,这样就不会受到来自委员会的管制和监督,比较容易滋生不合行业规范的行为,不仅损害到一些家庭,也对婚介行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声音】
在选择婚介机构时,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健提醒说,首先要参考婚介机构注册时间的长短。操作不规范的婚介机构,往往经营不了几年就因为口碑不好、被曝光或者被点名批评,而只能“改名换姓”重新开张。因此,消费者应该选择注册时间在3-5年以上、口碑较好的机构。
刘健又提醒说,《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是婚恋服务行业的权威规范,消费者可以参照其中具体条款来识别婚介机构、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一定要同婚介签订服务合同,以全面保障自己的权益;关于个人信息隐私,主动权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消费者可以要求婚介不透露你的收入、家庭甚至姓名;虽然在《婚介服务国家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消费者有权利同婚介提出“分阶段付费”的要求,而这也是更好的保障自己权益的一种手段。
在婚介机构经营的法律层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德强表示,至今没有专门对婚姻中介机构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强行约束限制,建议立法提高婚姻中介机构设立门槛,建立准入制度。(《工人日报》2010年06月13日02版/慕容素娟)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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