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菜单“过度包装” 忽悠消费者将担责
http://wmf.fjsen.com 2010-06-10 17:07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专家说法:被忽悠消费者可维权
昨天,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菜单图片主要为食客点菜做参考,即使和实际菜肴有差异,根据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较难判断饭店是否涉嫌消费欺诈。“但是,这并不表示饭店就可随意与食客“玩猫腻”,如果菜肴在用材与宣传图片上相差很多,消费者完全有权利要求饭店退菜。”
厦门一些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酒店菜式的图形照片可以视为一种样品,消费者点菜就是点样品所示的菜,这是一种要约和承诺的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说明的质量相同。如饭店故意夸大菜品质量及分量,就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饭店提供的菜品与菜单存在实际偏差时,不得以菜单上的“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来免责。考虑到取证和认定难度,法律专家建议市民在餐馆点菜时,最好向服务员问清菜肴的材料和做法,现场拍下的照片、周围就餐的顾客等都可以成为有效证据。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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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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