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7月起施行 医疗过错可申精神赔偿
http://wmf.fjsen.com 2010-06-09 09:23 来源:重庆晚报
我来说两句
看病遭遇过度检查,患者可以告医院 郭娟 制图
昨日,本报报道广州一名女童误吞一根弯针,进医院被进行了217项检查,花去医疗费3300多元。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下月起,医院再对患者进行过度检查属于违法。”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徐桂鹏律师介绍,《侵权责任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对过度检查作了明确禁止性规定。
除了不得过度检查外,《侵权责任法》还对医疗领域的其他侵权责任进行了规定,包括保护患者隐私权、医院的紧急救治权等。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0-04-30期待国家赔偿不再“山高路远” 向精神赔偿努力
- 2010-04-30从精神抚慰开始,向精神赔偿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