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重点播报 > 正文
侵权责任法7月起施行 医疗过错可申精神赔偿
http://wmf.fjsen.com 2010-06-09 09:23   来源:重庆晚报    我来说两句

看病遭遇过度检查,患者可以告医院 郭娟 制图

昨日,本报报道广州一名女童误吞一根弯针,进医院被进行了217项检查,花去医疗费3300多元。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下月起,医院再对患者进行过度检查属于违法。”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徐桂鹏律师介绍,《侵权责任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对过度检查作了明确禁止性规定。

除了不得过度检查外,《侵权责任法》还对医疗领域的其他侵权责任进行了规定,包括保护患者隐私权、医院的紧急救治权等。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