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
酸雨出现频率下降10.3个百分点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酸雨污染强度较上年略有减轻。全省降水pH平均值为5.05,较上年提高0.07个pH单位,酸雨出现频率为36.8%,较上年下降10.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省降水pH年均值略呈上升趋势,降水酸度有所减弱,酸雨频率总体有所降低,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的酸雨城市比例也呈逐年下降趋势。
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和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为95.7%,与上年持平。武夷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一级;三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为三级;其余城市空气质量良好,达到二级标准。影响福建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尘类。
据全省9个设区城市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结果统计,各城市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平均值范围为51~69,优、良天数比例为97.5%,较上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平均值6.0个百分点。宁德、莆田、泉州、南平、漳州、福州和厦门的优、良天数比例均大于95%,三明和龙岩等2城市轻微污染的天数比例分别为5.8%和5.2%。
声环境:
夜间超标仍较普遍
全省23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55.7分贝,较上年上升0.3分贝,呈“轻度污染”水平;23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8.7分贝,呈“较好”水平。23个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3.8%,较上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为61.4%,较上年提高了7.6个百分点。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比夜间高,夜间超标仍较普遍。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量总体保持良好。陆地贯穿辐射剂量率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水体中放射性监测值与上年基本一致。饮用水源地水体的放射性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导值。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的环境电磁辐射综合场强测值远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相应频率的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