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
对中国人讲西洋文化,对西洋人讲中国文化
文/比恩
在回顾自己的一生时,林语堂不无得意地为自己拟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但林语堂的这种自得,恰恰也正是身处中西文化激烈冲突时代的他的全部内心纠结所在。
在甲午海战中国战败这个令人沮丧的年份里,林语堂出生在闽南的一个乡村牧师的家庭。这个从小就“被培养成为一个基督徒,成为一个进步的、有西方心感的、对新学表示赞同的人”,在教会学校完成了他从小学到大学的全部教育。这个奇特的身世使他对西方价值的认同甚至“爱慕”,比当时任何一个中国人都来得真诚而强烈。所以,他从德国莱比锡大学拿了博士学位回来投入新文化浪潮时,他最热衷的事情就是“爽爽快快谈欧化”。
但是,和他的同一辈文人胡适、鲁迅、周作人等人相比,林语堂未必是“谈欧化”的最佳人选,他在这方面的所作所为,也的确称不上成绩斐然,但就向西方介绍中国进而成功地塑造了西方人的“中国想像”这一点而言,他们三人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林语堂。
1935年7月,在庐山避暑的林语堂应他的美国朋友赛珍珠之约,也出于对中国传统“情感上的义务”,开始用漂亮的英文撰写后来为他在英语世界爆得大名的《吾国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林语堂出人意料但却坚定不移地扮演了一个中国文化超级粉丝的角色——这和新文化运动反传统的主流意识形态有很大冲突。他不仅用包括《吾国吾民》、《生活的艺术》、《苏东坡传》、《京华烟云》等三十多部英文作品,向西方世界普及中国文化,他甚至著文煞有介事地论证“长衫优于西装”。基于这种粉丝心态,林语堂轻易地掠过了中国旧文化中那些人所共知的腐朽、堕落的丑恶现象,即使看见,也会很自然地对它们浪漫地美化一番。
以研究中国近代史而出名的美国学者列文森有一个说法,可以用来解释林语堂身上的这一矛盾,他说:“每个人对历史都有一种情感上的义务,对价值有一种理智上的义务,并且每个人都力求使这两种义务相一致。一个稳定的社会,是一个大家在普遍原则上选择他们所继承的独特文化的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华帝国就是这样一个社会,中国人热爱他们的文明,不仅因为他们生在这种文明之中,而且因为他们认为它是美好的。然而,在19世纪,历史和价值在许多中国人心灵中被撕裂。”
林语堂毫无疑问也遭遇了这种撕裂,他为此深感矛盾,但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他在《八十自叙》一文中深感自得的恰恰因为自己是“一捆矛盾”,而化解这一冲突的的最好办法就是:当面对中国的现实的时候,他凭着“理智上的义务”盛赞西方的好,当他面对西方世界时,他又会出于对中国传统“情感上的义务”为他们奉上对于中国最美的赞颂。为此,世人揶揄他“对中国人讲西洋文化,对西洋人讲中国文化”,但林语堂却当仁不让地予以笑纳。
1940年,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的纽约艾迈拉大学(Elmira College)的校长对林语堂曾作如下恭维:“你的英文极其美妙,使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既羡慕钦佩又深感惭愧。”而比这更让人开心的赞美据说来自美国前总统老布什。他在1989年出访东南亚的准备工作之一,便是读林语堂的书。他说:“林语堂讲的是数十年前中国的情形,但他的话今天对我们每个美国人都仍然有用。”可惜的是,这个赞美,1976年去世的林语堂已经听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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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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