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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局长,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http://wmf.fjsen.com 2010-05-19 09:21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

当事车要强行开走,被收费站工作人员拦住(资料图)

三个局长为了五块钱过路费打人,这个新闻已经出来好几天了。不过,笔者始终认为,三个局长之所以打人,不是因为舍不得花五块钱。理由如下:其一,局长们一般见识的款子,数额都比较大,五块钱简直和免费差不太多,尤其是三个人一均摊,一人才合不到一块七。第二,局长们出行,一般花费都不是自家掏,坐着公车,能不花公款?有国企高管给小姐捏脚的小费一掷就是20万,陕西这三位局长虽然不敢和那位国企高管比肩,但肯定也不是眼窝太浅之人。为五块钱出手,局长们不是那个身价。

其实,局长们这次出手打人,为的是“尊严”。《小兵张嘎》里的胖翻译说得正点:“老子在城里吃馆子都不要钱,别说吃你几个烂西瓜!”在有些地方,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干部,身后带了个“长”字,就意味着有特权。在歌厅里消费完了小姐不给钱、在洗浴中心娱乐算是给店家面子,过路过桥,那理应算作“公务巡视”,收费员怎么能那么不开眼,还和领导要过路费?是可忍孰不可忍,不群起而攻之才怪。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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