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旅游宣传广告攀“准星级”最高罚1万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朱丽萍)“‘准五星级’、‘准四星级’……以后旅游宣传攀‘准星级’,最高将被罚1万元。”昨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在中国的酒店行业标准规范里,并不存在准星级这样的说法。今年,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严惩攀附星级违规行为,最高将被罚1万元,目前我省厦门已率先开始整顿。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多数旅行社在给游客的旅游行程表中,非星级酒店都用“准×星级”、“挂×星级”代替。
由于游客对于旅游行业的标准规范并不熟悉,很容易掉入陷阱。
而根据相关规定,非星级饭店不得使用星级符号、与星级符号相似的标志及星级攀附性文字进行虚假宣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住宿应首选星级饭店,与游客签订的合同应明确饭店星级水平,不得使用“相当于星级”、“准星”、“待评星”、“按星级装修”等模糊、攀附的语言。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攀附星级行为,一方面严格依据《福建省旅游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违规饭店及时下发警告通知书,责令整改,对逾期不改正者,依据条例,对违反规定的非星级饭店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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