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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市低收入家庭 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http://wmf.fjsen.com 2010-05-14 08:0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杨永敏 实习生 陈婷)低收入家庭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廉租房、经适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近日福建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福州、厦门、泉州市及其他有条件的设区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尽快公布实施。

申请须出具低收入家庭证明

根据通知,凡符合所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原则上按照申请人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0%以内进行补贴,具体补贴幅度由各设区市根据申请人数和补贴资金情况合理确定。

据介绍,申请贷款贴息的职工,应正常缴存(含补缴)住房公积金,并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一年,且无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记录。

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王处长表示,给予低收入家庭购保障房一些贷款贴息,主要是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他说,目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是一些收入相对比较好的群体,而低收入家庭,很多都买不起房,对于这些群体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应适当倾斜,这是进行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初衷。

据了解,贷款贴息申请人应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由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市、县民政部门应当依据《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所在地政府关于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向申请人出具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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