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厦门地税局局长吴振坤:
承担社会责任 厦门地税人责无旁贷
厦门地税局连续两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圆满完成税收计划的同时,我们努力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4月14日,当青海玉树发生了7. 1级地震后,我局立即发出《紧急行动起来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献爱心的通知》。全体工作人员踊跃捐款,有的干部带着家人为灾区同胞捐款,在外开会和学习的干部委托同事献上一份爱心,一名离退老干部从退休金里拿出800 元捐给灾区人民……虽然每份捐款相对灾区需求只是杯水车薪,却承载着厦门地税人的一份爱心。历年来,当灾害来临,我局都尽其所能地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08年初的冰雪灾害,12万元善款在春节前送到了受灾最严重的江西省九江瑞昌市灾民手中;汶川大地震的第二天上午10时,我局成为市红十字爱心基金账户收到的第一笔善款的单位。此外,我局还援建了宁夏泾源县中心幼儿园、与漳州平和县长乐乡中心学校的86 名贫困学生长期结对子助学、与西藏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中心小学签订三年资助协议。2006年以来,我局各类献爱心善款达200余万元。
“厦门地税志愿者”是我局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载体。09年3月29日我局正式成立了“厦门地税志愿者”组织。当上下班交通高峰期的路口,你会看到宣传劝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厦门地税志愿者”;在清除城市“牛皮癣”现场,也会看到“厦门地税志愿者”的小红帽;在公交车上,你的文明乘车行为有可能得到“厦门地税志愿者”颁发的三角梅徽章;在公园健身、游览,你有可能碰到“厦门地税志愿者”在清洁环境;在社区、学校、企业,“厦门地税志愿者”开展普及税法知识、为纳税人维权等志愿服务活动……。如今,“人人都是志愿者”,自觉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以自身的志愿服务精神净化自己、感染他人,已成为成为厦门市文明创建的一道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