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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9期]《动态与研究》
http://wmf.fjsen.com  2010-05-13 09:36:15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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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部署]

 省法院开展“司法大走访”活动

 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为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关切与期待,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当前,全省法院系统正着力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大走访”活动。如何使该项活动真正达到“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维民利”目标要求,是摆在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坚持“三级联动”,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把该项活动作为今年全省法院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并且带头示范,深入基层走访,努力建立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从省法院到各市县区法院,从法院领导干部到广大法官自上而下、整体联动的司法大走访格局。要通过全省法院广大干警深入乡镇村居、困难企业、生活确有困难案件当事人家中,开展慰问帮扶,主动倾听、征询、沟通意见,共商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对策思路,营造“司法为民”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的亲民、为民、便民的良好形象。

2.坚持“三个拓展”,有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要拓展民意沟通的平台。进一步依托人民法庭、立案信访等“窗口”,搭建驻社区、驻学校、驻村、驻企业调解点、信息联系点,试行院长信箱、手机短信、语音信箱等沟通交流新平台,深化“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法官兼村官”、“百名法官进百企”等挂钩联建活动,通过入户访谈、专题座谈、联席会议、案件回访、送法上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视察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收集舆情,进一步拓展民意诉求渠道;要拓展民意沟通的对象。各级人民法院要将“司法大走访”对象扩大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案件当事人、失足青少年、判处缓管免人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基层群众以及台商台胞在内的社会各界,逐步建立起与辖区群众沟通联络机制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工作机制;要拓展民意沟通的内容。注重通过互动交流、案例释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就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案件,逐一当面沟通、反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更多理解与支持。

3.坚持“三个靠前”,全力服务海西发展大局。要靠前参与社会管理。进一步健全类案、系列案件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机制,完善大要案、群体性纠纷和敏感性案件审判效果预评机制,强化监督指导。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不断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落实整治措施,加强社会管理;要靠前构筑司法“暖环境”。在制定下发《关于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的基础上,必须把服务保障海西建设与落实中央、省委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结合起来,通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研判解决审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深入各地行业协会、金融机构、重点企业,了解司法新需求,提供司法建议和决策参考;要靠前解决矛盾纠纷。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对事关大局、影响稳定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基层法庭联系基层、了解民意的优势,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诉前和案外的矛盾化解。同时,要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意识,把矛盾化解在源头。

4.坚持“三个贴近”,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实效。要贴近群众实际需求。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会谈、定点接访、巡回接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在服务大局、审判作风、审判纪律、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司法为民、廉洁自律、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要贴近群众实际困难。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帮教活动,走访一批重点企业、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对象、重点信访老户以及特困(患重病)干警和干警家属。同时,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要贴近司法“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联系点走访等方式,认真清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诉信访、执行积案,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敏感性的民生案件,消除群众积怨,排解群众困难,及时解决好一些还没有上升到社会矛盾层面的群众利益诉求,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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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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