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实现基本免费 家校每年都可获补助
http://wmf.fjsen.com 2010-05-13 09:05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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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黄义喜)上午,厦门市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鼓励和扶持残疾儿童及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子女学前教育的新政策。
这项政策实行后,厦门市残疾学生学前教育将实现基本免费。这也意味着,厦门市“特殊教育”扶持措施,已完全覆盖到残疾人和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子女接受教育的各个阶段。
根据市残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本市公、民办幼儿园,每接收一名残疾儿童入园,按每人每月500元、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3-7周岁并在上述幼儿园内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在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400元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
本市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子女、年龄3-7周岁并在上述幼儿园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补助采取先缴费、后补助、一年一补的办法。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每个学年度残疾儿童及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子女在园时间以最高不超过10个月计算,当年度申办上一学年度的补助。补助对象今年开始享受这项政策,明年9月20日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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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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