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开展文明行走示范活动
1.抓领导,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挂帅的“文明行走示范日”活动组委会,由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抽调4名专职人员,每周五定期办公,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宣传督促。市文明委领导亲自参与活动方案的策划指导、检查督促,并身体力行地深入市区主要路口,参与文明交通劝导行动,检查市区交通秩序情况、看望和慰问参加劝导的志愿者和执勤的交通民警。
2.抓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分别在漳州电视台、闽南日报、漳州广播电台分别设置《文明行走》、《文明行走从我做起》、《闽南交通线》等栏目进行宣传报道,对酒后驾车、斑马线未让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群众关注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同时,编印各类宣传单4万多份,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进行宣传。
3.抓示范,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选定10个道路交叉路口为示范路口,把每周周五定为“文明行走示范日”并成立志愿者劝导队伍。先后有150个各级文明单位2290人次和13个市区中学、职校1100名师生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活动。
4.抓重点,深化文明交通教育。组织市区中小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队日活动、主题班会和安全教育课等时间开展文明行走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刊物、板报、主题作文等方式登载学生对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感想、收获。以“文明行走从小养成”为主题,举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大赛活动。
5.抓难点,形成共管文明交通合力。针对“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现象,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针对市区出租车必须遵守“过斑马线让行”等规定,开展“我让行、我文明”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乱停车、乱摆放”等问题,加强标识提示,加强市容巡逻监管,监督和劝导车辆有序停放。(漳州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