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泉州市文明委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泉州市2010~2020年志愿服务活动规划》、《泉州市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市文明委副主任宋长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潘燕燕主持会议。
宋长青指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 创建活动的有力举措。志愿服务要坚持人人能为、人人可为,就近就便、力所能及,有利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
宋长青强调,要全面把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四方面工作重点。一要突出“讲文明树新风”这个主旋律。讲文明树新风涵盖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要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二要突出“大型社会活动”这个主阵地。大型社会活动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的重要平台,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参与的人多,活动的面广,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组织引导,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扩大活动社会影响。三要突出“扶危济困”这个主渠道。依托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深入社区、家庭,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等公益机构,开展扶贫济困、尊老敬老、帮孤助残等服务活动,切实关爱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四要突出“和谐社会”这个主课题。组织文化、法律、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家志愿者,开展法律普及、文艺演播、精神关怀、心理疏导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精神心理问题,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保持积极、健康的和谐心态。
宋长青强调,要认真落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四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合力要“强”。志愿服务活动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共青团组织要广泛发动党、团员率先垂范,走在社会志愿服务前列,形成推动志愿服务的强大合力,努力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二是载体要“活”。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等工作,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千方百计把广大干部群众组织动员到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三是机制要“实”。努力把握志愿服务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这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健全招募、培训、管理、激励机制,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组织,通过对志愿者服务的认可、表彰、激励,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四是声势要“大”。 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潘燕燕副市长在会议结束时强调,志愿服务活动要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这一中心开展活动。当前,要积极发动志愿服务人员参与校园安全管理。(泉州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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