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晋江经济报5月7日讯(本网记者 罗辉)我省拟出台廉租房可租可售指导意见,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把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外来进城务工人员。这是记者从昨日在晋江召开的福建省住房供应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交流会上获悉的。如果这项政策出台,将意味着晋江已投入建设的3625套外来职工廉租房可以向来晋务工者出售。
2008年年底,晋江、南安、永安、长汀被列为我省住房供应体系建设试点县市。昨日下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尧在晋江召开座谈会,与四个试点县市相关负责人探讨了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经验,并就《关于推进廉租房可租可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征求意见。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我省廉租房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廉租房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廉租房可售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廉租房将坚持以租为主、租售并举,自愿购买、有限产权等原则。《征求意见稿》指出,廉租房只能向有自愿购买意向的符合当地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含所有建制镇)低收入家庭出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外来进城务工者。
据了解,晋江市自2008年年底被确定为住房供应体系建设试点县市以来,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全面推开。2008年至2010年,晋江共启动建设廉租房项目9个,设计住房5553套,为全省县级之首;共获中央补助资金4863万元。此外,晋江针对百万外来务工人员,采用了政府主导,国有企业、村集体、民营企业多种投资渠道方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在经济开发区、用工密集的镇启动深沪镇外来职工廉租房项目、经济开发区外来职工廉租房(林格社区、大山后社区)项目、陈埭南片区外来职工廉租房项目等四个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76.17亩,总建筑面积22.14万平方米,设计住房3625套。根据计划,晋江市下一步也将探索廉租房可租可售的运作模式。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廉租房可租可售的指导意见》,将为晋江廉租房可租可售提供更为科学的政策指导。
李尧表示,作为试点县市就应该大胆尝试,先行先试,为全省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提供经验。
晋江市副市长林庆峰及南安、永安、长汀有关市领导和建设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