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金融服务海西建设工作要点正式出台
安溪等地将组建村镇银行
推进漳平、福鼎、连江、安溪、闽侯、漳浦等地村镇银行组建工作。认真落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鼓励当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扶持政策,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地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将坚持 “小额、分散”的原则,加大对农户和微、小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支持金融机构赴平潭增设网点
在创新金融服务方面,制定出台金融业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金融资源向平潭综合实验区适度倾斜。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采取单列信贷计划、提升机构网点级别、扩大机构业务权限等方式,加大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金融机构赴平潭增设机构网点,争取年内新设兴业银行平潭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平潭分行,鼓励证券、信托、担保、典当等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在平潭布点。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到平潭设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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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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