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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死少女不是民主的错
http://wmf.fjsen.com 2010-04-28 09:01  五岳散人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而学生自我管理也要从这两点出发才行,毕竟我们这里实行的还算是义务教育,初一的孩子受教育权是《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别说同学不能随便剥夺,连学校都很难做到把学生开除——抱歉,我不是想教孩子们学坏,但下次有人威胁你们不许上课的时候,你理直气壮地在高中之前不理他。而且受教育的权利算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任何人不能随便剥夺。

这件事是学生的错么?很遗憾,学生们并没有懂得这点,这是老师给他们的选项。这是不是老师的错,应该让他也去跳河或者追究某些责任?责任当然是该追究,但这也并非完全是他的责任。

一直以来,我们对于民主的概念就是这样的一种少数服从多数之理解模式,几乎从小到大没人告诉过我们,这种投票在选班长的时候是没有问题的,但在选择把某些人赶出去之时,这种方式就是错误的。如果没有尊重个人基本权利的概念,而是每次都用这种所谓民主的方式来做是非题的话,我们这里就只能培养出总是希望站在大多数立场上的暴民。

民主并非不好,但民主的前提不是大多数人同意某事,而是在保证不侵犯个人权利的同时,让大多数人投票同意或反对某事。在很多时候,我们的教育把这个前提给屏蔽掉了。

回过来说这个责任的问题,我们就会知道这并非老师的全责,他也完全没有受到过这种教育嘛,在他看来,学生自我管理不就是这样么?很遗憾的是,在国外的相似案例当中,老师不但受过这样的教育,而且他们会在这个把自己的同学投票赶出去的结果出来之后,仔细为学生们说明为什么这样是不对的。一个良好的、具有权利意识的公民就这样逐渐成长了。而如果没有这起不该发生的命案,这些学生沾沾自喜地把自己的同学赶了出去,然后还会觉得自己明白了自我管理的真谛。那我们这里最终会教育出来的是什么人呢?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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