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死少女不是民主的错
http://wmf.fjsen.com 2010-04-28 09:01 五岳散人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自打素质教育之后,很多学校出现了一种管理模式,叫做学生自我管理,也就是在有些时候听听学生的意见,然后让学生们自己决定应该如何做。这原本是好事,好多国家的教育体制里都有这样的模式,主要是从小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与自觉性。只是与很多和国际接轨的事物一样,这事儿到我们这里就改成中国特色的自我管理了,而且还能出现很多怪事。
前几天,河南孟津一位初一的少女就死于这种自我管理的手段下。事由倒是简单,她跟同学打架,老师为了体现一下学生自我管理的素质教育,就让全班同学投票,选项有两个,一个是留下继续学习,另一个是请她家长把她带回家自己教育一个星期。学生们投票的结果是让这个小姑娘回家,然后这个小姑娘就投水自尽了(4月24日新民网)。这条新闻在报道时提出的问题很好:学生自我管理的底线在哪里?
无论是学生的自我管理还是社会的自我管理,其实都涉及一个底线问题,很不幸,这个底线虽然被一再重复,但始终没有成为社会的一种共识。从社会当中的公民自治与管理而言,这个底线就是法律。也就是说,公民自治那部分是法律之外的领域,解决一部分不能或者实在不值得管的问题,比如说小区的服务标准以及公共秩序啥的。但这种管理有两个限度,一个是不能自我调解就要走法律程序,不能直接把人浸猪笼,或者去半夜拿弹弓打他们家玻璃;另一个是尊重别人的基本权利,公民自治不是剥夺某些人基本权利的借口。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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