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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公租房:"租有所居"的中国梦
http://wmf.fjsen.com 2010-04-26 15:01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我来说两句

租居黑市

缺乏有效监管,使得原为补缺公共租赁房的私房租赁市场,变为充斥逃税、纠纷以及混乱价格体系的庞大“黑市”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王玉光 魏洪磊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所在的五道口片区,地铁13号线、高校资源以及城乡接合部汇集于此,使这里成为北京市房屋租赁最热门的板块之一。

这个板块是北京“租居”市场的一个缩影:方圆1公里的范围内,房屋月租金从7000元至300元不等;业态分为高档涉外公寓、商住一体、学区房、打成“隔断”的群租宿舍以及由城中村农民提供的廉价“蚁居”。

大街上随意张贴的租房小广告,衣着体面、笑容可掬的经纪人,成为这里的寻常街景。一切交易均在阳光下达成,却绝大部分游弋在监管体系之外。

最近,《财经国家周刊》联合新浪房产、搜狐财经和焦点房地产网及北京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房屋中介机构,就北京和上海的房屋租赁现状进行了网上和实地调查,发现租赁权益缺乏法律保障、租居条件较差和供需结构性失衡等,已成为困扰当前京沪两大城市“租民”的主要问题。

半数租客遭遇纠纷

新浪网一周时间段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填写问卷的7224名北京租房者中,有49.9%的人遇到过租赁纠纷。其中60.5%的人选择“忍气吞声”,仅有18.7%的人借助法律手段。这组数据印证了多位采访对象的观点:房屋承租人权益难以保障,租赁市场亟待立法和规范。

北京中原地产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宫萍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房屋租赁中常见的纠纷,主要表现为出租人、承租人和中介机构三个方面的行为不规范。

从出租方来看,集中表现为出租人隐瞒物业权属,合同未到期擅自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逃避应承担的维修义务,不退还押金;从承租方来说,突出表现在承租人提前解约,中途退出,拖欠房租,损坏设备、物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未经授权转租等。

由居间中介所引发的纠纷,主要为非法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不按规定收取佣金和不履行合约等,严重的还包括挪用客户租金或者押金,甚至卷款潜逃。

对于多数人选择“忍气吞声”处理纠纷而非诉诸法律,宫萍分析说,是因为当前租房纠纷走法律途径“效率较低、成本较高”,目前此类诉讼大都依据《合同法》,缺少专门、细致的法条支撑,缺少简易处理程序。

我爱我家上海分公司业务支持部经理陆英丽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上海的租赁市场现状与北京类似,“没有立法,导致租赁市场不规范、不透明。”在她看来,不解决立法问题,租赁中的三方——房东、租客和中介,都无法完全明确自己的责任。


责任编辑: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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