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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了味的地震捐助
http://wmf.fjsen.com 2010-04-22 11:04  胡泳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说到逼捐,网民是有很大责任的。大灾面前,大家很难保持一颗平常心,这也没有什么可以多加指责的,但是对某些平常心群起而攻之就是可怕的“大多数的暴政”了。在五·一二地震中,通过网络,中国民众对自己进行了一次道德塑造,对万科“捐款门”的指责、对“王老吉”的赞许都是压倒性的。公众人物是否捐款、捐了多少也被放在聚光灯下,姚明、章子怡等大牌明星,都被“以捐款多少论英雄”。在玉树赈灾中,捐款再次变成网民分辨许多事情高下的试金石:比如民企与国企孰优、中企与外企孰好、垄断行业为什么没有捐出更多的钱、暴利的房地产企业的身影在哪里、明星名人富人又在何方……

然而,这一过程也凸现了国人过于拔高道德基准的倾向。有人做无私的圣人不坏,但不能将圣人的道德准则设定为所有人必须遵守的底线。这样的结果往往不是导向更好,而是造成更坏的伪善和压抑。就像“文革”已经证明的,“狠斗私字一闪念”是违背人性的。

我们需要澄清几个重要的区别:第一,社会责任不是慈善。在地震灾害中,我们看到很多企业捐助,那属于他们的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是一家企业生存的底线。但我们必须把这样的社会责任同慈善区分开来。境外企业家捐款时使用的捐赠主体同内地有明显的不同,他们在公布捐款数额时要明确是以基金会(以企业家发起创立、资产同企业家个人资产分离的慈善基金)的名义、个人的名义,还是以企业的名义。如果是前两者,就属于慈善事业。而大多数内地公司均是公布一个公司的捐款额,据了解,有一些是将公司捐款和公司员工捐款合并成一个数字宣布的。抛开员工的捐款,公司捐款属于履行社会责任,意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可以考虑回报的,只不过本文不主张他们过于看重回报;而慈善是自我道德的要求,是不能考虑利益回报的,否则便是伪善。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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