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店的“潜规则”
据郑贺讲,他有个朋友,也是古玩店老板,就是凭着古玩店的“潜规则”,挣了2000多万元中间费。“通常买古玩送礼的,背后原因都挺复杂,绝不是一送一收那么简单。送礼的、古玩店、收礼的,各有好处。”
“他的一件古玩其实是赝品,只值几万元,被一个企业家买走,送给了某官员。在买的时候,这个企业家就跟他说好了,多少天后,如果有一个什么长相的人来,要卖出这件东西,就以真品的价格收了,差价由这个企业家出。”
郑贺说,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送钱的方式。
“这件假古董,被同一个企业家买了5次,送给不同的官员,最后又回到了这个古玩店老板手里,而古玩店老板本人不费力气赚到了5次中间费,加起来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郑贺说,这就是实实在在发生在他身边的事,这样有“前途”的工作,也是现在不少古玩店的重要业务之一。
蹊跷的是,这些收受礼物的官员,为什么都会把这件假古玩卖回给同一家店呢?
郑贺点破了其中玄机---送礼人和收礼人早就知道是赝品,送礼人也会告诉收礼人,什么时候、到哪家店去把这个东西卖出去,价格大概多少。“这个流程三方都清清楚楚。”
“作为礼品的古玩、字画,早已背离了其真实的价值,成为了一种‘介质'。”浮石这样评价。
他本人曾经做过多年艺术品拍卖,2003年被牵扯进湖南长沙一桩著名的艺术品受贿案,在看守所呆了306天。对于这种古玩游走于官商之间的潜规则,他深谙其中的门道。
“在商人和官员之间,‘雅贿'改变了直接送钱的方式,两个人之间不是那么赤裸裸的行贿受贿关系,而是有了艺术、收藏这些高雅的面纱。”
在各种“介质”中,古玩作为“面纱”的掩护作用特别突出,究其原因,正是源于古玩价值难以估量的特性。
不少收受贵重古玩的官员,之所以敢收价值500万元的古玩,而不敢收500万现金,原因就在于可以“以为是赝品”。
浮石分析说:“收受古玩或者名人字画,最重要的行贿证据就是实物,但是实物却没有明确的定价标准。”即使评估出来很值钱,受贿者也完全可以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它的价值。
而对于已经将文物倒手卖出的受贿官员来说,最后可能剩下的“蛛丝马迹”就是古玩店的票据或记录了。
“我们古玩界有个规矩,东西一经卖出,不退不换,不开发票,往来不留记录。”郑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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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