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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布首批合格电动车目录 上牌或本周启动
http://wmf.fjsen.com 2010-04-19 08: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个标准缺一不可

昨日公布的福州市电动车首批目录的编制依据是什么?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其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上述6个电动自行车标准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列入目录。”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电动自行车标准国家如有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

欺诈车主将入禁售目录

进入首批目录后,电动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是否就可无忧了?出现违规行为怎么办?昨日,福州市质监部门特别提醒已列入目录的厂商:福州市采取合格选购类目录和禁止类目录相结合的目录管理方式,已列入首批合格选购类目录的生产企业及其委托授权的经销商,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企业将被纳入《禁止目录》,禁止其产品在福州市五城区销售,对违规经销商予以查处,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目录申报;如导致已售出的电动自行车无法登记上牌,将责令其实施原价回(换)购或召回处理。违规行为包括:一是申报过程弄虚作假,将不符合GB17761的车型列入申请目录,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二是生产企业所授权的经销商擅自改造,或超过营业范围销售超标准电动车;三是列入目录的企业在旧车回(换)购工作中欺诈车主、骗取补贴、未按回(换)购承诺书回收或擅自终止回(换)购;四是其他违反《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行为。

【如何回购换购】

A品牌可找B品牌回购、换购

按照《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对消费者已购买的超标准电动自行车予以回购,或采取以旧换新方式换购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那么,是否必须是同品牌间才能回购和换购?不少市民担心说:“如果我买的车是杂牌车,能到哪里去换呢?”昨日,记者走访多家电动车自行车销售商家了解到,回购、换购都是自由交易,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A品牌的车,但去A品牌回购(或换购)时觉得对方出价太低,也可以到其它任何一种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商家交易。如果对这些门店给的价格都不满意,车主还可以通过旧车交易市场自由交易。

当然,销售门店要求回购和换购时,车主必须出具能够证明这辆车来自合法渠道的手续,如车辆的购买正规发票、车辆合格证,或者是由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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