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明委〔2010〕5号 关于调整福建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0-04-16 11:09:56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二、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省协调小组负责全省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总结表彰推广先进经验。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和优秀志愿者组织及个人的宣传,适时组织对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志愿服务基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省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和各级文明办的联系沟通,把“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各级文明委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与和谐创建活动之中,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学校)等创建活动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对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组织进行考评。

省委教育工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管理全省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各项制度,协调、推动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定期表彰和奖励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发现培养推广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加强大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理论研究。

省民政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健全完善社区志愿者的组织招募、注册登记、培训培养、激励保障、评选表彰等工作制度,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规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省总工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完善职工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志愿服务模式和星级认定制度,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加大职工志愿者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活动、窗口行业职业道德志愿服务活动和职工文化技术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共青团省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实施青年志愿服务重点工作项目。负责全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规范管理,制定青年志愿服务的各项制度和全省青年志愿服务计划。组织对青年志愿者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定期表彰和奖励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维护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理论研究。

省妇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实施巾帼志愿服务重点工作项目。规范管理全省巾帼志愿者行动,完善巾帼志愿服务各项制度,制定全省巾帼志愿服务计划,协调、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组织对巾帼志愿者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定期表彰和奖励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维护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和巾帼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巾帼志愿者行动发展的理论研究。

省科协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科普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科普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加强培训和管理,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组织。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科普志愿者的合法权利。组织开展和参与多种形式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发现培养推广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

省残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全省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普及助残志愿服务理念,规范助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和管理,组织开展各类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各类助残志愿者培训,定期表彰和奖励助残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维护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和助残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省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全省红十字志愿者招募、审核、培训、使用、管理、注销等日常工作,抓好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管理与建设、志愿服务基地的组建。组织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表彰和奖励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收集与提供海内外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关信息,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交流、合作和相关理论研究。

省老龄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老年志愿服务活动。规范老年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发展老年志愿者组织。完善老年志愿者组织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老年志愿者的合法权利。倡导并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与高龄、病残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通信业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通信业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利用通信业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推进通信业志愿服务在普及通信知识、缩小城乡通信发展差距、提高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倡导和推进通信行业窗口志愿服务行动。协调做好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信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志愿服务组织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和交流合作,加强通信业志愿服务行动发展的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