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厅 公安厅 工商局联合开展
创建文明网吧活动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和引导我省网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到文明从业、规范经营,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近期,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决定联合开展创建文明网吧活动。
本次创建活动自2010年1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启动引导阶段(2010年1月至12月),成立组委会和办事机构,选择试点网吧,取得经验,形成态势;二是推进开展阶段(2011年1月至12月),全面推动创建文明网吧活动在全省广泛开展;三是深化提高阶段(2012年起),推动创建文明网吧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文明网吧的评选条件为:省内各种证照齐全,法定代表人从业两年以上;近三年来没有发生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一年内其它违规记录不超过1次;符合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和未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及软、硬件配备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要求的网吧。此次文明网吧分为省、市、县(区)三级,分别由省、市、县(区)创建组委会评选,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省级文明网吧评选采取自上而下推荐的办法进行。程序为:网吧业主自愿申报,县(市、区)文化部门(创建委员会)初审后报市创建委员会,市创建委员会复核后按省组委会下达分配指标,报省创建办公室,省创建办公室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考核组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网吧进行考评并将拟定的省级文明网吧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15天。同时,通过明查暗访形式进行抽查,发现违反文明网吧创建活动标准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省创建办公室根据公示、检查情况,报经省创建组委会同意后确定省级文明网吧名单。
主办方强调,文明网吧实行年度复查和动态考核制度,获得文明网吧荣誉称号的单位年度复查达不到条件标准要求或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应予摘牌并通报,三年内不得参评。本次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省未成年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