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南平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项措施部署做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宣传协调机构。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交警支队决定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支队秩序科牵头,宣传科配合,协调宣传、文明办、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大队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及时研究制定“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按照市里《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五进”平台,进一步规范“示范点”的建设,落实好各项宣传措施,推动交通安全宣教工作长效持久开展。
二、明确宣传主体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一是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福建省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大队要主动与当地宣传、广电部门联系,及时提供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和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广告制作所需素材和信息,使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与交通安全管理实时情况相配合,起到应有的引导和警示作用。同时还应该根据不同时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在媒体上开辟相关的交通安全专栏和专刊,并组织记者及时进行跟踪报道。二是协调当地文明办、团委将交通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纳入倡导社会公共文明,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村民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要努力创建、培育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文明办、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组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选拔志愿者(包括离退休人员),进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单位,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和交通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并使之长效化、规范化,扩大交通安全社会参与面。
三是要推进公安交警“窗口”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交警大(中)队、车辆管理所、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宣传阵地,把交通安全宣传和警营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展播一批主题鲜明、构图简洁的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招贴画)、专题短片和公益广告,布建一批真实感强烈、震撼力大的交通事故模拟现场,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效。要在驾驶培训学校、机动车安全检测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因地制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地,重点宣传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和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及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四是教育系统要将交通安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定期对中(专)、小学(幼儿园)校长进行培训,同时针对日常中、小学生行为特点,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法制、思想品德教育范畴,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宣传“遵守交通信号”、“安全乘坐车辆”、“各行其道”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今年要各学校将以“遵守交通信号”为主题的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司法部门要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防范交通事故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普法教育,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掌握参与道路交通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有序参与道路交通。重点宣传“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驾乘摩托车戴头盔”、“无牌无证不驾车”等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强化城镇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六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新闻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的舆论监督力度。
七是认真组织实施主题宣传日活动,除1月30日的启动日外, 2010年各市县应再组织三场全省统一宣传日活动。5月25日为“社会公共文明, 交通出行做起” 主题宣传活动日;9月26日为“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 主题宣传活动日;12月2日为“关爱生命, 平安出行” 主题宣传活动日。活动应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充分触合当地民风民俗, 贴近群众, 贴近生活。八是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和应用。各地要针对摒弃六大交通陋习、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和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题编制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010年底前,各地要通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活动等方式,鼓励和推动宣传作品的创作和应用。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