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接种疫苗每年保护5万儿童 节约2.5亿治疗费
●厦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实行网络直报,异常反应的补偿有法律保障
厦门市自实施免疫规划以来,即建立了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系统,2008年起在全省率先对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实行网络直报,对疫苗接种后出现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不良反应进行报告和监测。
预防接种是一项公共卫生措施,在保护绝大多数人群健康的同时,极个别人承担了发生异常反应的风险。《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规定,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属于二类疫苗(自费接种)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疫苗接种是有禁忌的,接种疫苗的保护率并不是100%
目前,除暴露后接种狂犬疫苗外,接种其它任何疫苗都有禁忌症,通常的禁忌症包括正在患有严重器官疾病,尤其是处于活动期疾病者;急性感染性疾病,如正在发热的儿童;对疫苗成分过敏等人群。在有明确禁忌症的时候,确实不能接种疫苗,应待患儿病好后再接种。而绝对禁忌者,如免疫缺陷儿童则不能接种活疫苗。每种疫苗的禁忌不尽相同,接种时只能通过询问或简单体检判断一般禁忌,不可能对所有禁忌进行筛查,而且筛查费用昂贵;国际上不推荐接种前对所有禁忌进行常规筛查。
疫苗均具有一定的保护率,但由于受种者个体的差异,少数人接种后不产生保护作用,仍有可能会发病。另外,如果接种疫苗时受种者恰好已处在该疫苗所针对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疫苗还未产生保护作用,所以接种疫苗后仍会发病,这就属于偶合发病。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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