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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加薪、劳动尊严与人命悲剧
http://wmf.fjsen.com 2010-04-07 16:1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日,福建仙游县赖店镇岐山村一工厂内,一名42岁的该厂女工从办公楼3层阳台坠下,当场死亡。据悉,该女工因向老板加5元工资,被工厂开除,但女工继续在厂里工作,厂方叫来派出所民警。在民警的调解之下,女工答应结清工资。但不久后,女工跳楼身亡。 (4月4日《海峡都市报》)

死者生前应该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两三年前,她就由于工伤导致左眼仅剩0.2的视力,家人要求她向工厂索赔,她却以不好意思为由拒绝了。

她不好意思为自己的工伤索赔,但工厂不但没给她加工资,反而少了她5元的工资,并最终开除她。也许是担心自己年龄大了不好找工作,也许是担心自己视力受损没单位再接收自己,被开除以后的她仍“赖”在工厂不走坚持做自己的工作,直到警察出面。其实在这一刻,她已经放弃自己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尊严,但还是没保住自己的工作。

一个在这家工厂工作了五六年的女工,为什么厂方说开除她就可以开除她,劳动合同呢?劳动保障法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呢?当劳动者与雇佣单位的关系严重失衡,雇佣单位完全掌握着劳动者“生死”大权的时候,劳动者是谈不上什么尊严和权益的。但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却不能对这样的人间悲剧无动于衷,坐视不管。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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