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13个交通问题
记者获悉,此次重点整治13个突出交通问题,其中摩托车、出租车和公交车位列前三甲。
整治摩托车的重点是:非法运营、驶入禁行道路和高架桥以及外地牌照两轮摩托车、三轮车闯禁行。解决城乡接合部、火车站和汽车站周边道路,“摩的”占道营运、在公交车站聚集抢客问题。
出租车必须定期回场清洁,经检查合格后办理卫生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上路。五城区要在5月1日前各设立1~2家出租车服务站,为出租车提供有效便利的服务。
此外,公交车整治将集中在争道抢行、不按规定停靠、不按规定超车、乱鸣喇叭和尾气超标等交通违法行为上。
落实不到位给予效能告诫
会上要求,效能、监察部门要组成督导检查组,对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效能告诫和问责。
各单位所属公车全面开展一次清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得给执法部门添加压力,更不能为本单位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说情。
从4月份起,督导组每月至少对各部门进行一次督查。对工作得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对积极性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甚至造成较坏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把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违规“特权车”不得评先进
“省直机关二十多万干部职工,也是福州市民,对此次整治,我们完全支持、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坚决执行。”昨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施亚光在福州市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表示,该局欢迎福州市广大市民和交通管理部门对省直单位的车辆违章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和批评、纠正。“对违反规定不文明行车的驾驶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当年度不得评选为先进个人。”据了解,省直机关(包括中央驻榕单位)共有1万多辆公务车辆,目前有个别单位驾驶员出现闯红灯、乱停放、违规变道、占道行驶、乱鸣喇叭,开“霸王车”、“特权车”等。据统计,省直系统1万多辆公务车辆在2008年、2009年的大小违章行为分别达到1万次左右。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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