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热评 > 正文
郑民生亲友不应受凶杀案“株连”
http://wmf.fjsen.com 2010-03-30 15:18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惨案发生之后,相信郑家同样悲痛和惊愕,同样于心难安,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正常生活。对郑家加以讨伐、伤害,于法无据,于事无补,也不公正——

南平“3·23”恶性杀人案牵动人心,犯罪嫌疑人郑民生已被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据报道,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郑民生的母亲和6个兄弟都搬离了原住处;郑家兄弟所在的私营企业主也打算辞退他们;还有不少郑氏亲友怕遭到报复,纷纷向警方寻求保护。(3月27日《深圳晚报》)

当杀人者郑民生的“罪”被转嫁到无辜的家人身上,这种基于愤怒与悲痛的“株连”,与马加爵的家人当初的遭遇如出一辙。

在校门前举起屠刀的郑民生,罪不可恕,但是,其丧尽天良的滥杀行为,只能由其自身承担,不应扯上郑家。无论是那些死伤的孩子,还是等待刑责的郑民生,都绝非郑家所希望面对的。惨案发生之后,相信郑家同样悲痛和惊愕,同样于心难安,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正常生活。对郑家加以讨伐、伤害,于法无据,于事无补,也不公正。

常见于古代社会的“株连”,源于蒙昧与不开化,早已被现代法治理念抛弃。依现代法治理念,一个人的犯罪,哪怕如郑民生般凶残,只要没有证据显示有人胁从,也只能由其一人面对法律的制裁,其亲属不该被连带受惩处。郑家兄弟如果被所在企业辞退,郑家人被迫有家难归,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滥杀无辜”。


责任编辑:叶玲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