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英雄应有的荣誉 "有关部门"不能太懒惰
http://wmf.fjsen.com 2010-03-30 15:17 来源:中国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建南平有关部门公布“3·23”特大凶杀案见义勇为名单,实验小学学生应某某的家长应长余、实验小学保卫人员陈仕营、实验小学教务处副主任甘贵平、城管大队副大队长游钦章等四人名列其中。据报道,因“未出现在监控视频中”,在这次血案中第一个冲上去救出3名学生的女环卫工刘瑞英,未被列入南平有关部门公布的见义勇为名单。(《羊城晚报》3月28日消息)
又一份感动全社会的好人名单诞生了,可是舆论一片哗然。当地人在追问:“那位第一个赶到现场救出了3个孩子的环卫工人呢?为什么要漏掉她?”全国不少媒体在质疑:瑞英何辜,没录像就不能申报见义勇为?
诚然,应长余、陈仕营、甘贵平、游钦章等四人不顾个人安危与歹徒英勇搏斗,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他们是值得表彰的英雄,他们获得“见义勇为”的光荣称号是实至名归。但是,为什么没有刘瑞英呢?据福建南平“有关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认定见义勇为名单的依据是当时校门口的监控录像,但“刘瑞英没有出现在录像上”。这个理由让人哭笑不得,难道没录像就不能申报见义勇为?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见义勇为认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此外,申报者必须提供至少两名现场目击人。根据已有的新闻报道来看,刘瑞英见义勇为既具备三个要件,又有超过两名的现场目击人,她理应获得“见义勇为”的光荣称号。当地舆论哗然,也充分说明了公道自在人心,好人不会被社会良知所忘记。
责任编辑:叶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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