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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首设台湾人才服务部 可代理三大业务
http://wmf.fjsen.com 2010-03-30 08:20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台湾人才“登陆”工作服务部替你“趴趴走”

两岸人才及社会制度毕竟不同,台湾人才来大陆工作,是一次全新的开始。那么,在这里开启新生活,台湾人才到底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就让服务部替你“趴趴走”。

服务部代办三大业务

1、出入境手续

代办申请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手续

包括首次申请五年期台胞证的;五年期台胞证已过期或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证件内页即将用完的;遗失补发或损毁换发的;个人照片更换或基本资料更改需换证的。

代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

在大陆停留不超过一年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申请3个月一次出境、3个月多次入出境、1年一次出境或1年多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服务部代办6类台湾居民居留签注,具体如下:

台湾居民居留签注(购房类):在厦门购置房产的台湾居民,可申请2年内有效的居留签注,其随行的父母、配偶或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申请与其相同期限的居留签注。

台湾居民居留签注(购房类):寄养在厦门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3年内有效的居留签注。

台湾居民居留签注(就学类):在厦门学校就学的台湾居民,可申请与学习期限相同的居留签注;在厦门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可根据交流活动的期限申请相应的居留签注。

台湾居民居留签注(投资就业类):在厦门投资或在企事业任职、就业的台湾居民,可申请1-5年居留签注,其随行的父母、配偶或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申请与其相同期限的居留签注。

台湾居民居留签注(依亲类):厦门市居民的台湾配偶或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申请3年内有效的居留签注;厦门市蓝印户口居民或暂住在厦并购买商品房的大陆居民的台湾配偶,或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申请2年内有效的居留签注。

台湾居民居留签注(其他类):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或家属中的台湾居民,可根据照会或公函申请相应的居留签注;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可申请2年内有效的居留签注;厦门市荣誉市民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来厦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请5年内有效的居留签注;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配偶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来厦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请与居留许可相同期限的居留签注。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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