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李江涛 赵琬微)中央电视台女记者刘薇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感人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部分首都高校新闻专业大学生表示,要向刘薇学习,做有社会责任感的新闻工作者。
2010年3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女记者刘薇加完夜班驾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受了轻伤,但她不顾个人安危,又和救助她的男青年一起去营救其他受伤人员,不幸被后面高速驶来的一辆面包车撞倒,伤重不治,献出了年仅33岁的宝贵生命。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7级本科生杨帅通过媒体了解到刘薇的事迹后说:“记者是世界三大高危职业之一,作为新闻学院的学生,我为刘薇的不幸扼腕叹息,同时也感受到肩上承担的责任。能够牺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固然是死得其所,但像刘薇这样,回归公民的身份,舍己救人,也同样令人钦佩。”
“正当人们还在热议路遇跌倒的老人是否应该出手相助、见义勇为时,央视女记者刘薇和江西商人曾庆香用朴素的行动告诉我们,见义勇为不需要讨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蔡融融有些激动地说:“刘薇留给亲人最后的话是‘又有车撞上了,我先去救人'。她的行动完全发自内心,不是为了被铭记被歌颂,只是要救人。我想那一刻,她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希望用自己受伤的身躯拉回更多的生命。我会将刘薇视为一个公民去崇敬、去学习。她不仅仅是新闻工作者的楷模,更是这个国家普通而不平凡的一个公民。”
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学生李维看来,刘薇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令人敬佩,令人感动。“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她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尤其值得我们这些未来的新闻工作者学习。没有社会责任感,就干不好新闻工作,也不可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我们要以她的精神为指引,争做一个有责任、有良知的合格的新闻工作者。”
上海新闻工作者和新闻院系师生眼中的记者刘薇
最近,中央电视台记者刘薇的事迹在上海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新闻工作者和新闻院系师生中引起广泛反响。他们认为,刘薇不仅用自己的作品,更是用自己的生命实践了一位新闻工作者的高度社会责任。
上海解放日报集团记者郑翌说,从被救转入救人,刘薇没有丝毫的迟疑,她已经将救人化作了自己的本能,几乎没有时间停下来考虑自身的安危。作为记者,刘薇用行动诠释了“记者是社会的良心”的深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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