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明办〔2010〕10号 关于对全省市县区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0-03-26 12:19:22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各市、县(区)文明委:

 

  加快中心城市和核心区域创建进程是争创“两个示范”的骨干工程。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城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深入了解各地创建工作的整体态势、实际成效和主要问题,省文明委决定于今年4月开展2010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结果纳入本届全省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城区工作考评总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设区的市、县级市、县城、城区

  二、测评方法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三、测评内容

  材料审核主要对2009年省文明委部署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宣传活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推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精神文明创建信息工作等8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实地考察主要对社区、校园周边、广场(公园)、内河、公厕、主要商业大街、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共交通线路、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建筑工地、农贸市场、银行、医院、小型餐馆、网吧等17类公共场所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

  四、测评组织

  由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部分省文明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测评组。省文明办派出人员负责材料审核,各成员单位选调人员负责实地考察。

  五、相关要求

  1、重在推动工作。各地要把握开展测评活动的契机,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突出部门责任,突显部门作为,推进有效运作,增强整体合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见效在基层。

  2、重在提升公民素质。要围绕提升公民素质,加强公共生活领域的引导和治理,增进公共安全,配套公共设施,优化公共服务,规范公共交往,改善公共秩序,着力公共生活好习惯的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3、重在务实增效。要以积极的姿态对待指数测评,把精力和重心放在面向基层抓工作、面向群众办实事上,不搞突击应付,不做表面文章,不打乱正常秩序,不影响测评工作安排,保障测评工作顺利进行、测评结果真实准确。要通过测评看清盲点弱点,明确着力点增长点,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上解决问题、加强整改,以指数测评促进工作连续持续、有力有为、实干实效。

附:1、2010年福建省公共文明指数实地测评指标

  2、2010年福建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材料审核指标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5日

主题词:公共文明指数 测评 通知

抄报:省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抄送:各市、县(区)文明办

福建省文明办综合处 2010年3月25日印

(共印600份)

 

注:点击下载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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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