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0-03-25 16:11:43  来源:福建省文明委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其作为促文明促和谐、保平安保畅通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19日李川副省长在“0318交通肇事案”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抓紧制定宣传教育方案,作出具体安排。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发动群众,把活动迅速开展起来。

2.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文明办、公安交警、教育、司法、安监、军队和武警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尽其职,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要扩大教育覆盖面,形成全社会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3.发动群众、形成声势。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当成一场生命保卫战。要突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参与性、实效性,通过组织开展志愿宣讲、志愿劝导、志愿监督等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形成全社会 关心、支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良好局面。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学校要率先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针对突出问题,针对重点人群,采取有力措施,重实际、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