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外来工可申请临时救助 每年最高1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淑芳) 今后,只要是有晋江市常住户口,或实际居住满2年以上的外来工,家庭生活中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晋江市政府日前发出了《关于建立健全晋江市城乡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确定了临时救助的具体标准。
临时救助的6类对象为:低保及五保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倍本市低保标准的低保边缘家庭;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生活暂时困难家庭;遇到临时困难的计生、残疾、贫侨、特困党员等困难对象;在晋江市实际居住满2年以上(以暂住证为准)、有特殊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救助对象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临时救助,标准为:患危重病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00元的临时救助,一个家庭全年累计最高限额10000元;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其他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由民政局研究决定具体救助金额。
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新农合补偿审核表或医院收费单据、子女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外来务工人员,需出具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证明等材料,经所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对突发性灾难导致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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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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