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钱与伙伴上网吃喝
15岁少年成“大哥”
据介绍,这群未成年人总共作案20多起,涉案金额上万元。至于作案手段,他们大都称学自电视剧。作案抢到钱财了,当天就一起上网或吃喝。
根据团伙成员交代的情况,警方发现,这个抢劫团伙中充当“大哥”的是一名绰号叫“小黑”的少年。
“小黑”是谁?警方深入调查了解到,“小黑”姓周,重庆人,出生于1995年。八九岁就跟随父母到泉州,租住在浮桥辖区,并在那里上学。他经常跟一些孩子到处玩,后来沉迷于上网,就辍学了。由于他善于交际,作案经验丰富,成功率较高,又懂得与同伙分享“战果”,其他成员都喜欢跟他一起作案。
去年8月,“小黑”等四人在作案中翻船,两名同伙当场被抓。“小黑”和一名成员侥幸逃脱。此后,他逃回重庆老家避风头。大半年过去了,他以为没事了,在半个月前又悄悄潜回泉州。
今年3月19日,“小黑”在某网吧上网时,被蹲守的民警抓获。不满15周岁的“小黑”还一脸稚气,竟然就是抢劫团伙的“大哥”,他交代自己前前后后参与抢劫的案件就达到了13起。
目前,“小黑”已被刑拘,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
■案件回放
深夜抢劫单身女子 衣服竟成作案工具
去年7月的一天,“小黑”和杨某、马某等三人在浮桥一家网吧上网,晚上11时,钱花完了,杨某提出去抢劫。
三人来到仙景工业区和后坑交界处,看到一棵龙眼树下有一个年轻女子接电话。马某把衣服脱下来,盖在年轻女子头上,并喊:“再叫就用刀捅死你。”小黑和杨某顺势冲过去抓住该女子,把手机抢过来转身就跑。手机到手后,由杨某拿去销赃,所得赃款的一部分用来支付当晚的上网费用。
这是小黑交代的第一次抢劫案件的经过。
同年8月2日晚,“小黑”和两个同伙在浮桥辖区一幼儿园玩到10时许,商议再次抢钱。他们走到一所中学停车场旁边,看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年轻女子过来,同伙冲过去用衣服把女孩脖子勾住,女孩连人带车摔倒,当即大喊大叫。“小黑”冲上去捂住她的嘴巴,另一同伙将手机抢走。后来,该手机卖了50元,三人分赃后即去上网。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