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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牙医拿国家工资非法行医 勾结门诊部套刷医保卡
http://wmf.fjsen.com 2010-03-15 08:26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非医疗机构设“诊室”

医生公然套刷医保卡

这封举报信引起了市纠风办的重视,因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系由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没有诊疗功能,更不可能是医保定点单位。市纠风办立即部署市行评代表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对举报人的反映进行调查。 1日上午,劳动执法人员通过医保网络系统调集了举报人及其妻子、母亲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间的刷卡记录。结果发现,三人都在这一期间集中刷卡,刷卡地点则都在同一家门诊部——厦门思明瑞安福满门诊部,金额分别为1421.33元、1254.03元、1983.1元。这些记录与举报人反映的总刷卡金额、刷卡时间基本吻合。

紧接着,调查人员对思明区莲前街道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是否存在“牙科诊室”、医生是否就是郭某连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采用暗访的形式进行。1日上午,行评代表以患者身份,拨通了郭某连的电话,说想找他看牙。郭某连爽快地答应下来,让行评代表当天下午到莲前街道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楼的口腔科诊疗。

当日下午,行评代表来到莲前街道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楼,看到了一间面积近10平方米、门口挂着“口腔科”牌子的诊室。穿着白大褂的郭某连立即为“患者”检查。诊断后,郭某连建议“患者”换牙。行评代表向他询问价钱,郭某连说,如果换比较好的牙,每颗要800元,你需要换3颗,得2400元。郭某连接着表示,这里(指莲前街道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不能刷医保卡,但他可以帮忙把医保卡拿到别处刷,但患者仍要付部分现金。行评代表问他,需要付多少现金?郭某连答道,现金1500元,900元采取刷卡的方式,但还得多交30%的手续费,再加上此次的诊疗费100元,都在卡里冲刷,医保卡刷的部分为1270元。郭某连收下了“患者”提供的一张他人的医保卡,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笔记本,记录了这笔“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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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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