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分解立项方案》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0-03-09 11:52:02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13、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引导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见贤思齐、重德向善。
牵头单位: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设区的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
14、继续开展帮扶道德模范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的氛围。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设区的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
15、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社会组织活动,培育廉洁从政的德政理念、严于自律的道德操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单位: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委农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妇联、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农业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文联、省工商联
二、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 ,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16、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继续抓好治安防范、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环境、消防安全“七项”管理,着力提升城市公共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文化厅、省委外宣办
17、继续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直机关文明办,各设区的市公安局、文明办
18、继续开展“六进社区”和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维护社区安全稳定。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省台办、省综治办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相应的有关部门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