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着眼于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福建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增进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情感,各级文明办认真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春节,省文明办与厦门市联合举办《欢喜大围炉》---2009两岸闽南语春节联欢晚会,组织群众参与“亿万网民网上大拜年”签名寄语活动。清明节,各地以祭扫烈士陵园、网上祭英烈、中华经典诵读等形式,表达“缅怀先烈、爱我中华”的节日主题。端午节,省文化厅、省文明办、省台办等部门与泉州市联合举办了“我们的节日•端午节”——第三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活动。各地分别组织龙舟竞渡、诗词吟诵会、“红五月”歌咏赛等富有特色的端午民俗文化活动。中秋节,组织举办了“祖国万岁 海西腾飞”、“唱红歌 颂祖国”、“盛世华章”等大型综合性“迎中秋、庆国庆”主题文艺晚会。福州市委文明办积极配合中央文明办和中央电视台摄制了《“我们的节日”•中秋---中华长歌行》综合性专题节目,举办了《今宵月更圆》、《为祖国喝彩》、《梨园百花春》3台大型文艺晚会,中秋节当天同时在央视播出。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情系两岸祈福周”、中秋博饼大赛、“土楼人家”旅游文化节、擂茶风情展演等一系列民俗活动,举办中华经典诵读、中秋诗会、书画展览、剪纸笔会等文化活动,使广大群众在节庆中获得心灵升华、情感释放和审美愉悦。
(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加强社区建设和城市“七项管理”。组织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文明楼院”、“和谐邻里节”、“文化艺术节”、“平安建设”、“六进社区”等一系列深受群众喜欢的创建活动。各地市从抓好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环境、消防安全等“七项管理”入手,加大投入,加强整治,市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114个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厦门市在副省级城市中获第二名、福州市在省会城市中获第七名,三明市在地级市中获第二十七名的好成绩。文明行业创建以“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为主题,重点推进示范窗口优质服务建设和全行业规范服务建设。广泛开展“诚信一条街”、“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个体工商户”、“最佳信用企业”等创建活动。继续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推动旅游景区景点加强综合配套,改善游览服务。在厦门市召开了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暨第二批先进命名表彰会议。文明村镇创建突出惠农政策落实和文明乡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等惠民工程建设,积极实施“生态家园富民”、“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广泛开展“美德在农家”、“十星级文明户”、“六提倡六反对”等移风易俗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家园清洁行动”, 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文明程度逐步提高。基层基础创建突出联建共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单位和窗口,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奉献爱心,积极参与“文明春风暖万家”、“爱心超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各类结对帮扶活动。各级文明办积极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建立结对帮扶和共建带创活动机制,引导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各类创建活动,扩大了创建活动的覆盖面。积极拓展军警民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涵,形成了互促共赢的局面。精心组织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考评。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在福州隆重召开了2006—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推动了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