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撑起女性的腰杆
http://wmf.fjsen.com 2010-03-03 17:15 黄廷彩 郑巧玲 来源:省司法厅
我来说两句
用法援终结家庭暴力
2008年8月29日,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居委会的祁某因没有按照丈夫王某要求拿钱供其赌博,被丈夫用菜刀砍伤,而后送往市医院120急救中心救治。王某于案发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祁某治疗3个月后因腿部神经被砍断,留下严重后遗症,经鉴定伤残程度为七级。出院后,身心俱疲的祁某向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就自己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给予法律援助。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黄福松律师办理该案。承办律师了解到:祁某与前夫结婚生育一女,前夫在女儿出生不久因病去世,之后祁某一直留在前夫家。2002年,祁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由王某入赘到祁某前夫家,两人结婚,2003年生育了一个女儿。因双方婚姻基础差,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琐事争吵,且王某在婚后不照顾家庭,经常在外赌博,夜不归宿,还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感情逐步破裂。2007年10月,双方协商离婚。离婚后,王某以威胁祁某家人生命安全为由迫使祁某于2007年11月30日和王某复婚。复婚后,王某虽然多次写下不再重犯的保证书,却多次向家人索要赌资,继续沉溺于赌博。
2008年10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判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祁某14万多元。而王某在收到法院离婚诉讼传票后,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在狱中多次给法院经办法官、法院领导写信,表示如果判决离婚,将在出狱后用自己的方式讨回“公道”。
为了彻底解决问题,受理本案法官召集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市妇联相关干部、黄福松律师等人进行多次调解,对王某进行耐心教育,宣传国家法律,同时也不断对祁某进行思想动员,经法院、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等共同努力,最后终于达成当事人都满意的离婚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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