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就落实全会精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行了深刻阐述,强调“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任务必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都要认真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为推动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中宣部、中组部等中央十个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以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
记者:《意见》在中央主要报刊公布后,广大党员干部普遍认为《意见》内容很全面、很丰富,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应该如何把握《意见》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的部署和要求?
发言人:我感到,首先要深入理解把握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本身的内涵。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与过去强调的“重视学习”意义不一样,从“学习”到“学习型”虽然只是多了一个 “型”,但意义非同寻常,内涵更深了、要求更高了,更加强调把学习作为最鲜明的特征,也就是说,把学习作为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要特征,作为党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志;更加强调把学习作为整体性要求,作为全党的共同责任,要求全党学习、全员学习;更加强调学习是一个长期过程,要把学习制度化、机制化。
《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概括地讲,它提出“一个总体要求”,即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提出“四条主要原则”,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切实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坚持领导干部作表率,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改革创新,鼓励大胆探索;提出“五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即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须的各方面知识,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提出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即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上下功夫,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上下功夫,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上下功夫;提出要推进“四个方面的创新”,即创新方法,完善途径,拓展阵地,健全制度;同时《意见》还对加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要求。可以说,《意见》内容丰富、要求明确、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为各地各部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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