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五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0年1月25日)
刘延东
2009年是新中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万众一心、共克时艰,使我国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其中,妇女儿童工作也成绩显著。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取得新进展,妇女儿童受教育基础得到新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有了新提高,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新成效,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新优化,妇女儿童国际交流与合作有了新发展。
(一)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当前,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二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妇女儿童工作业务体系和组织机构体系不断完善,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法制体制保障。三是近年来中央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采取了一系列保民生、惠民生的政策措施,明显加大在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领域的投入,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四是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广大妇女儿童参与发展的意识更加主动,对生活质量更加重视,对权益保障更加关注,这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动力。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矛盾凸显,挑战与机遇并存。一些事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样不可避免地显露出来。这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是我国妇女儿童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当前,我国妇女儿童事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尚未根除,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牢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妇女就业难问题更加突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面临新的复杂情况;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等等。这些问题,既有多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老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妇女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国妇女儿童占全国人口的2/3。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关心、扶持、帮助妇女儿童这个特殊群体,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没有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没有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就没有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也不是科学发展。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人人和谐、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广大妇女儿童的共建共享。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解决好她们的实际困难,营造好她们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家庭和美、社会稳定,铸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肌体。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展现我国国际形象的重要方面。当今世界日益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在2000年联合国首脑会议达成的“千年发展目标”中,各国政府承诺到2015年实现的8项主要目标,都涉及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问题。我国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去年4月又公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对保障妇女儿童权利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既是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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