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
1、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根据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基金会可设名誉职务。为便于请有声望的同志帮助基金会做工作,经研究并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领导批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特请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请中国书协主席张海同志、中国美协主席刘大为同志担任名誉副理事长。
2、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建议人选。根据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由业务主管部门在理事中提名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一般由离退休老同志、社会知名人士担任,但不能在党政机关任现职,年龄不能超过70岁。经中宣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提名中国文联党组原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甘英烈同志为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理事长人选,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总编辑曹分田同志为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副理事长人选,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副组长陈瑞峰同志为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秘书处秘书长人选。
3、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理事。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登记管理的规定要求,基金会在申请登记时,业务主管单位应提名理事人选,并须征得本人同意。基金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后,理事提名人选即成为基金会的理事。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理事资格和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2008年11月,中央文明办研究提出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理事人选,并经中宣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民政部批准成立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后,为便于基金会联系募集资金,便于组织推动志愿服务工作,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对理事人选进行了研究和调整,并以中央文明办名义正式发函征得本人同意。现在,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共有理事17人,他们是:中国文联原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甘英烈同志,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倪健民同志,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同志,全国妇联副主席范继英同志,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沈建国同志,全国道德模范、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袁隆平同志,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同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靳诺同志,广东省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同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安东同志,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振亚同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裁、党组副书记王建宙同志,全国道德模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原巡视员吴天祥同志,中央宣传部《时事报告》杂志社原总编辑曹分田同志,中央文明办调研组组长左中一同志,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副组长陈瑞峰同志,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司副司长柳拯同志,中国社工协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总干事袁媛同志。
4、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监事的确定。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业务主管部门有权通过选派监事实施管理工作。现在,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也都是由业务主管部门派出监事。为此,经中宣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请中宣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央文明办秘书组组长蒋希伟同志和中宣部计财中心主任赵金明同志担任本基金会的监事。
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秘书长陈瑞峰
200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