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遵照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的要求,根据这次会议的安排,我就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筹备情况向各位理事作一简要说明。
一、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筹备过程
去年10月,中央文明委制定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提出,要加大志愿服务的经费投入,为人们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基本保障,并要求“成立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设在中央文明办”。文件下发后,我们立即与民政部有关部门联系,着手进行基金会的申请登记工作。11月12日,中宣部第26次部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报告》,决定申请登记成立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明确中宣部作为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中央文明办代管,并确定了基金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原始基金和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和监事的建议人选。根据中宣部部务会议的要求,我们向民政部提交了《关于成立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今年2月16日,民政部发出《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民函[2009]53号),同意成立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随后,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有关部门的规定,我们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3月17日,经中宣部部务会议研究,中宣部下发了《关于设立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办事机构方案》,明确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办事机构的名称、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3月26日,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约请中国文联党组原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甘英烈同志,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原总编辑曹分田同志,就基金会工作人员配备、充实调整基金会理事、开展资金募集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并研究提出了“百万空巢老人关爱行动”、“万名双语教师志愿援疆行动”两个拟资助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4月24日,中宣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募捐管理办法》,对基金会募捐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之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向民政部提出了关于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申请。现在,财政部、民政部已经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审核中。这期间,世明同志亲自出面,向一些地方和企业进行募捐,并初步达成了一些捐赠意向。7月2日,世明同志约请甘英烈同志和曹分田同志,就召开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对基金会理事组成人员进行了研究和调整。今天,经报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领导批准同意,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