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4日讯(记者 谢添实)记者24日上午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全省共查处较大以上事故86起,共有198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严肃查处了霞浦县“10.30”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和长乐市“1.31”重大火灾事故,共有79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并通报全省,开展警示教育。
完成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据福建省安委办主任、安监局、煤监局局长陈炎生介绍,2009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680起、死亡3413人、受伤16398人、直接经济损失18673万元,同比分别减少2290起、222人、2592人和1302万元,分别下降11.5%、6.1%、13.6%和6.5%,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考核目标内。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1.87、煤炭百万吨死亡率0.811,分别比上年下降11%和17.3%。
与2005年相比,事故减少17569起、下降49.8%,死亡减少1488人、下降30.4%,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61.3%、55 %、86.5%和 55.5%,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提前完成福建省“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
此外,2009年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115.24万次,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2.97万起,整顿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2407个,排查一般隐患19.43万个、重大隐患1115个,整改率分别为95.4%和95.9%。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39个,落实治理资金85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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