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日前,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按照加强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在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商贸企业诚信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强部门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优产品上下更大功夫,在强化市场监管、构建信用体系上有更大突破,在热心服务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上想更多办法,共同促进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良好经营秩序与和谐消费环境的形成,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强调,2010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总体部署、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谋划和开展。要着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认真解决食品安全、价格诚信、涉农利益、电视购物广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紧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工作做出安排,确保全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有一个良好开端。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下商贸企业面临的新情况、商贸领域结构调整的新变化、广大消费者物质文化消费的新需求,研究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机制,使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推广基层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和经验。元旦春节和“黄金周”等节假日期间的活动情况要集中报道,形成声势。
责任编辑: 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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