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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
文明风   |  时间: 2010-02-1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第十三章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保障措施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意见》,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三次、六次全会部署,推进科学发展,着力先行先试,努力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抢抓机遇,先行先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把解放思想贯彻到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各个方面,贯穿到谋划发展、提高领导水平、推动工作落实的全过程,敢想敢试、敢闯敢拼,大力弘扬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基本经验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成功实践,靠改革、靠开放、靠创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在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框架下,按照建立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要求,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力求在拓展两岸交流合作的经贸、文化、人员往来、平台载体等机制取得突破,不断增强先行的动力和活力。

二、坚定信心,凝聚合力。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服务服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提升站位,主动融入。坚定持续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善于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发展机遇,在逆境中发现和培育有利因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视风险、正视不足、正视挑战、正视机遇,真正形成一种应对风险、奋发有为的气势。充分发挥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海内外华人华侨、台港澳同胞、闽籍乡亲、各地闽商等爱国爱乡热情,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从更高层面上、更广范围内、更实举措中科学谋划,在主动对接和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各自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三、强化带动,持续运作。要持续项目带动,不断完善项目策划、生成、储备、落地的机制,优化投资结构,继续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重点项目比重、重点项目中的工业项目比重,进一步集聚各种要素资源,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坚持品牌带动,建立品牌培育、运营、管理、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创建一批地区性、全国性、国际性的知名品牌,全面提升发展层次;力求创新带动,发挥自主创新引领和服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完善鼓励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体制机制,提升各类创新平台功能,打造创新载体品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注重服务带动,增强服务意识,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切实提高为基层、为企业服务水平。一以贯之地持续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到思路持续、工作持续、趋势持续。要持续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带动效应和倍增效应;持续加强学习,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持续拓展海西效应,继续争取中央和国家部委更多、更大的支持,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全国大格局中有位置,在大项目中有数量,在大政策中有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海西影响,打造海西品牌。

四、创新机制,激发活力。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活力、创造活力和机制活力。以解放思想为先导,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发展方法、发展模式,树立持续发展、协调发展、集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海峡西岸经济建设的目标任务得以持续落实、基本态势得以持续延伸、整体效应得以持续增强。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各项重大举措,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有效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强化督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做到每项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评估。完善激励机制,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归纳提升,交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