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公务通首页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
文明风   |  时间: 2010-02-1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海域和岸线资源。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原则,加强深水港岸线、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开发,全面推行全省港区编制控制性详规和全省用海规划,加强港口建设、城市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衔接,协调好港口、旅游、养殖等相关规划的用海,确保海域和岸线资源开发有序推进。加强对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统筹协调岸线、陆域、海域开发布局。探索建立海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形成有利于保护海域资源和渔业资源的激励机制。

矿产资源。做好矿产资源规划,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组织实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和重要矿产勘查项目,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完善矿山开采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开展已开发矿山的清理整顿,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逐步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规划引导,科学组织生产布局,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资源耦合共生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结合新农村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重点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形成以沼气为纽带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原材料节约利用,推进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旧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推进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有效利用财税、价格、投资政策等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加大节能、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低碳经济试验区,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完善绿色产品标识制度,大力推广能效标识产品,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四、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各类环境保护规划,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完善闽江、九龙江等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办法,推动龙岩与汕头、潮州建立汀江(韩江)流域治理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跨流域、跨区域协同保护,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江河湖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台湾海峡海域水环境整治,严格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实行陆源排海溯源追究制度、排海总量控制以及许可制度,治理海漂垃圾污染。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强化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加大整治城市内河、噪音和机动车污染力度,强化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坚决关停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严格治理工业污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研究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等政策措施,推进治理项目建设。加强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强化环境日常监测监管,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

五、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全面实施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抢救性保护、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强制性保护、生态环境良好区和农村生态环境积极性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强化主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防风固沙区、重要湿地区、重要海湾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生态公益林体系、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加大主要江河水源地、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力度。加强水电开发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河道和海域采沙监管。继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生态示范小流域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生态市(县)、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抓好全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实施,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努力建设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省份。